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軼 通訊員/岳才軒)6月9日,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主承銷商公開招標會在廣州市舉行,最終確定2014年主承銷商為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據悉,今年國務院批准廣東的發債規模限額為148億元,5年、7年和10年期債券結構比例為4:3:3。
  資金主要用於重大公益性項目
  繼2011年入選首批地方債自行發債試點,上月,廣東又被國務院批准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
  “自發自還”是自行發債試點的進一步深化。與以往“自發代還”的模式相比,債券還本付息手續由財政部統一代辦轉變為由地方政府自行負責,充分體現了地方政府信用;試點地區擇優選擇信用評級機構,由評級機構按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信用評級,併發布信用評級報告;此外加強了債券信息披露要求,要求試點地區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
  按財政部要求,債券資金要優先用於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普通公路建設發展等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要主要用於在建公益性項目後續融資,堅決杜絕債券資金用於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項目建設支出。嚴格控制安排能夠通過市場化方式籌資的投資項目,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省財政廳則研究制訂了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使用方案,並已經報省政府批准和省人大審議,建議將78億元用於轉貸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設。
  發行費為承銷債券總額的1‰
  為了做好試點工作,此前,省財政廳通過招標方式擇優選擇了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為2014年我省政府債券信用評級機構。在我省政府債券發行前,將公開發佈我省政府債券信用評級報告。而根據2013年廣東省財政廳與16家機構簽訂的債券承銷協議,廣東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資格一定兩年,即2013年選取的承銷團成員具備承銷2013、2014兩年廣東省政府債券的資格。
  在此基礎上,面向2013-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擇優選取主承銷商。9日的公開招標會上,省財政廳根據“資金實力雄厚、發行經驗豐富、服務質量最優、資金成本最低”的原則,從投標的7家機構中擇優選取了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4家金融機構為2014年廣東地方政府債券主承銷商。主承銷商成員將在報省政府審定後正式生效。
  據悉,今年我省擬繼續借用財政部國債招投標發行系統,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面向公開市場發行,正式發行工作將在省人大批覆同意我省預算調整計劃後開展。同時參照財政部國債發行和代發地方債的標準,統一按照機構承銷債券總額的1‰支付5年、7年和10年期債券發行費。
  個人投資者暫時無法購買
  此外筆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與儲蓄式國債不同,地方政府債券不直接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而是面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債券在一級市場發行後,可按規定由投資機構選擇托管方併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上市流通。根據規定,“個人投資者不具備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資格”,因此個人投資者無法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地方政府債券。但如果一級市場投資者選擇將其持有的債券托管在證券登記公司,則個人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市場購買到相關政府債券,有關程序與購買股票類似,具體操作可電話咨詢各證券公司營業部。
  經瞭解,各一級市場債券投資機構目前未將廣東省政府債券托管在證券登記公司,故個人投資者暫時無法購買。  (原標題:2014年廣東地方債主承銷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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